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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08 00:23:36 浏览次数:

唐山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唐山市政府)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农药经营)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填报须知:材料真实、加盖公章
2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农药经营)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填报须知: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电子文本清晰可辨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说明材料及照片原件:0
复印件:1
纸质/电子化
填报须知:申请材料符合规定形式,提交齐全。
4农药经营许可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原件:0
复印件:1
纸质/电子化
填报须知: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电子文本清晰可辨。
5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农药经营)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填报须知:字迹清晰,格式正确,内容准确冰,材料真实
6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填报须知:字迹清晰,格式正确,内容准确,材料真实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河北省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古冶区民生道与永盛路交口西路北政务服务大厅二层综合受理窗口

开平区中兴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受理科

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层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路南区南湖大道602号河北文化创意产业园F1楼一层19号社会事务窗口

丰润区102国道和丰韩路交叉口天明物流大厦A座四层综合受理专区2号窗口

丰南区瑞景街18号金融中心二楼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33号窗口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B01-B06(曹妃甸工业区兴业道 1 号二层) 

唐山市曹妃甸区垦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W4-W6(曹妃甸区唐海镇新城大街 259 号二层)

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B02-B05(曹妃甸区新城通海路)

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创业街18号(国宏实业对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二)

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大楼西附楼二层综合受理专区

滦州市惠民西道2号滦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科

迁西县隆景家园南区307#商业综合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8号窗口

玉田县繁荣路 2 号玉田县志达集团南楼第4层玉田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区1号窗口

迁安市明珠街898号兴安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窗口

遵化市华明南路华明嘉园E座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服务区

汉沽管理区光明路与梧桐道交口政务服务中心32号窗口

唐山市建设北路冀东新闻中心副楼二层行政审批大厅4 5号窗口

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35号政务服务中心

海港经济开发区惠民街南侧政务服务中心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