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必要性 |
---|---|---|---|---|
1 | 房屋产权证 | 原件 | 1份纸质材料 | 非必须 |
2 |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 电子版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须 |
3 |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 电子版 | 无需纸质材料 | 容缺后补 |
4 |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电子版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须 |
5 |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 电子版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须 |
6 | 购房合同 | 原件 | 1份纸质材料 | 非必须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证办” | 电子版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须 |
8 | 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 电子版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须 |
9 |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 电子版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须 |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东河区北梁新区南七区阿尔善大街政务服务大厅3楼D区4号窗口
昆都仑区政务服务大厅5号楼205室
青山区110国道北松石国际城兴胜镇政府大楼8楼810办公室
石拐区巴达嘎尔大街康庄大道路口东石拐政务大厅综合二窗口28号窗口
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路16号白云矿区人民政府西侧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市民大厅)13号窗口
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2楼九原专区G05
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3楼C06号综合窗口
固阳县阿拉塔大街59号沁园小区旁畜牧二楼
稀土高新区稀土大厦一楼东厅1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