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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08 17:28:13 浏览次数:

乌海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形式必要性
1农药规章制度和照片电子版电子必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证办”

电子版电子必须
3普通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电子版电子必须
4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证办”

电子版电子必须
5无偿使用房屋说明电子版电子必须
6租赁合同电子版电子必须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证办”

电子版电子必须
8技术人员资质电子版电子必须
9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电子版电子必须
10设备照片电子版电子必须
11仓储照片电子版电子必须
12门店照片电子版电子必须
13经营场所平面图电子版电子必须
14经营场所照片电子版电子必须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2号乌海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专区A1-A6窗口

乌海市海勃湾区双拥东街75号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23号窗口

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东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三楼5、6号综合窗口

乌海市乌达区新达街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业务区27、28、29、33、34、35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