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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08 17:34:06 浏览次数:

赤峰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必要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
2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必须
3营业执照原件必须
4经营人员的专业学历或培训证明;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提交技术人员两年以上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必须
5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安装使用的农药购销管理软件名称等清单 及照片原件必须
6管理制度目录原件必须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必须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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