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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08 17:44:24 浏览次数:

通辽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纸质材料份数必要性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3份纸质材料必须
2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证办”

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证办”

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4经营人员的专业学历或培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份纸质材料必须
5仓库位置图、平面图原件3份纸质材料必须
6经营场所位置图平面图原件3份纸质材料必须
7仓库照片原件3份纸质材料必须
8经营场所照片原件3份纸质材料必须
9房产证或租赁证明复印件3份纸质材料必须
10设备清单照片原件3份纸质材料必须
11农药规章制度和照片原件3份纸质材料必须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科尔沁区西顺路北338号科尔沁区农牧局推广中心113室

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东段农牧局三楼315室

扎鲁特旗鲁北镇长江路北段西侧扎鲁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网办”综合受理窗口

开鲁县新城区行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二楼综合窗口

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综合馆A馆 77、78、79、80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