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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08 18:42:19 浏览次数:

呼伦贝尔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纸质材料份数必要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证办”

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2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3农药规章制度和照片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4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证办”

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容缺后补
5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6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7设备照片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8仓储照片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9门店照片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10经营场所平面图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容缺后补
11经营场所照片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必须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受理窗口

扎赉诺尔区满达路原一中院内南楼农牧水利局304室

阿荣旗政务服务中心规划二路9号 政务大厅5楼农牧局3号窗口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纳景名都二路政府五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科局窗口B09-B10

鄂伦春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18号旗农牧水利科技局

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乌日切系阿木吉街(新客运站院内)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B01/B02

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北三环与双拥路交汇处(林怡小区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