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必要性 |
---|---|---|---|
1 | 营业执照 | 原件 | 必须 |
2 | 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必须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必须 |
4 | 学历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必须 |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169号一楼综合窗口第二个隔间
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宝格达乌拉西街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综合1-9号窗口
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达日罕街18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新区阿尔善街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发证(1—6号)窗口
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阿拉坦合力西街15号东乌旗党群服务中心
西乌珠穆沁旗乌珠穆沁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6、7、8、9号综合窗口
太仆寺旗光明大街太仆寺旗第五小学东侧约150米农牧和科技局四楼西侧第二间办公室
镶黄旗新宝拉格镇那仁街策力小区北门对面镶黄旗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正镶白旗明安图镇治华山街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正蓝旗上都镇菜园村东上都大街与517县道交叉口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1-5号综合窗口
多伦县多伦大街与八里河路交汇处多伦鑫刚孵化园区1号楼综合办公楼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综合1-6号窗口
乌拉盖管理区东风大街5号政务服务大厅1楼4至8号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