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 | 材料类型 | 材料 必要性 |
1 | 营业场所情况说明 | 原件 | 必要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必要 |
3 |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 原件 | 必要 |
4 | 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 原件 | 必要 |
5 | 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 原件 | 必要 |
6 |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 复印件 | 必要 |
7 | 经营设备情况材料 | 复印件 | 必要 |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北林区 黄河北路369号 北林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18号窗口
望奎县 绥化市望奎县卫生路298号 望奎县人民办事中心 二楼综合窗口
兰西县 农业农村局 办事大厅 1号窗口
青冈县 福乾街5号 青冈县政务服务中心 1楼窗口
庆安县 绥化市庆安县南一路北侧庆安六中南侧 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11号
明水县 绥化市明水县滨泉新城南六路南侧 明水县人民办事中心 三楼综合窗口
绥棱县 绥化市绥棱县中心路55号 绥棱县政务服务中心
安达市 绥化市安达市体育场路与牛街交叉口东北200米 安达市政务服务中心
肇东市 绥化市肇东市北外环华汇大厦 肇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窗口
海伦市 绥化市海伦市海西新区通海路8号 海伦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15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