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 | 申请人承诺书 |
2 | 经营人员学历证书或培训文件材料 |
3 | 营业场所地址、面积、结构说明材料 |
4 | 仓储场所地址、面积、结构说明材料 |
5 | 营业场所内外部照片 |
6 | 计算机管理系统清单及照片 |
7 | 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的清单及照片 |
8 | 营业场所货架、柜台设施设备的清单及照片 |
9 | 仓储场所设施设备的清单及照片 |
10 | 安全防护设施清单及照片 |
11 | 仓储场所内外部照片 |
12 | 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8项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目录及文本 |
13 | 浙江省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1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1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上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运河东路200号(凤起东路888号))二楼60号窗口
拱墅区政务服务中心(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开办企业一件事“一窗通办”1号位农业窗口
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G19窗口
高新区(滨江)政务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一楼A2窗口
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3楼327室
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三楼H11农业农村窗口
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A座三楼K2窗口
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1号楼B座三楼P02窗口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2楼S01-S03窗口
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J3窗口
建德市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二楼B2农业农村窗口
钱塘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江东)(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江东大道3899号)3楼投资之家3号工位
临平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3楼A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