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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10 14:15:55 浏览次数:

蚌埠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纸质必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子必要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原件电子必要
营业场所的情况说明材料原件电子必要
可追溯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清单照片原件纸质必要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原件电子必要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原件电子必要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龙子湖区治淮路706号龙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事务类综合窗口

蚌山区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人民政府二号楼一楼蚌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禹会区涂山路335号禹会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染建小区西侧湖岸水景小区北面)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

淮上区永平街与滨河路交叉口凤凰城17号楼一楼淮上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怀远县榴城镇圣泉路311号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产经营准入类综合窗口

五河县兴浍路11号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A楼3楼农业类综合窗口

固镇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东附楼固镇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经济事务农业农村类综合窗口

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2595号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建设类综合窗口

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