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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11 19:46:50 浏览次数:

邵阳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湖南省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2营业执照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3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4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6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材料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7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8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湖南省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双清区八一路二号 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大厅 E16-17市农业农村局窗口

邵东市绿汀大道邵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

新邵县大应南路37号农业局办公楼二楼302室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办事处县政务中心一厅农业农村窗口

洞口县华荣路政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

绥宁县绿洲大道29号(民族大酒店对面)农业局1楼106室农药管理站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局院内后栋办公楼二楼009室

武冈市春光大道政务中心四楼农业窗口

新宁县政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87号)

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62号农业局办公楼二楼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