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微信:

WMYYS999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办公室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办事指南

怀化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11 19:46:50 浏览次数:

怀化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湖南省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2营业执照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3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4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6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材料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7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8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必要原件:1
复印件:1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湖南省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沅陵县黔中大道与思源大道交汇处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7号窗口

辰溪县育才路龙腾御城A区二楼(大千锦绣山城对面育才南路入口龙腾御城西门)农业农村局窗口

溆浦县卢峰镇城南行政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麻阳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中心A栋3115农业农村窗口

新晃县梅林路行政中心四号路A区二楼农业农村局窗口

芷江县迎宾路芷江市民之家2楼214室A15综合窗口

鹤城区船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20号中方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畜牧窗口

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与龙标大道交汇处洪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集审批服务专区(工程建设审批专区)农业综合窗口

洪江区桂花园乡川山村川山大道仁园小区4栋 洪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农水局窗口

会同县将军北路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18号窗口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体育路便民服务中心大楼2楼“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

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东萨岁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