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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12 21:00:49 浏览次数:

钦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广西省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纸质材料材料类型材料必要性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说明材料及照片1份原件必要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份原件必要
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必要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1份复印件必要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清单及照片1份原件必要
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1份原件必要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1份原件必要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广西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行政审批局涉农海洋审批综合窗口39-40号

钦北区政通街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6号涉农审批综合窗口

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11号政务服务中心5号农林水事务综合窗口

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涉农审批综合窗口②③④

浦北县小江街道越秀大道13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进驻单位综合窗口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