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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13 13:56:49 浏览次数:

绵阳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料来源于四川政务服务网)

设定依据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必要原件
2经营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者培训结业证书必要复印件
3四川省农药经营许可分支机构登记表(设立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非必要原件
4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必要原件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含租赁方房产证)必要复印件
6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必要复印件
7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必要原件
8农药经营许可证(仅重新申请的必须提供)非必要原件
9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必要原件
10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必要复印件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四川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2楼综合服务窗口

游仙区经济开发区南区东山大道南段街道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区

安州区花荄镇街道银河大道7-5号文化广场办公楼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文旅涉农事务)

江油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7-9、14-19 号综合窗口

三台县梓州干道506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梓潼县文昌镇文昌路中段街道-2号聚源首座一楼综合服务大厅1-6号窗口

盐亭县石龙大道1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综合受理1号窗口

平武县龙安镇行政新区冀安西路48号一楼农业农村局窗口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羊角花路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3-10号窗口)

绵阳高新区石桥铺东路街道创意联邦2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专厅15、16、17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