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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1”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23:24:5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2023年“51”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1、4月29日—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

2、5月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注意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假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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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